为深入推进“红链领航、向新发展”行动,加强产业链上人才培育,台州市组织开展2024年台州市互联网营销师(直播)职业技能竞赛,推动电商直播人才成为“红链工匠”,激活“产播兴链”新动能。

  指导单位: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台州市总工会、共青团台州市委、台州市妇女联合会

  本次竞赛面向互联网营销师(包括电子商务师等其他与互联网营销相关的国家职业工种)等职业工种,台州市内从事相关行业的教学工作人员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赛(不含各类院校在籍学生),可由各地总工会、市相关产业工会组成代表队报名参赛。

  2.台州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(含单一险)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职工(备注:前期在台州已经交满6个月社保,但报名时社保未在台州市或在台州市未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,不符合报名条件)

  (三)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参赛;已获得过全国技术能手、浙江省技术能手、台州技能大师、台州市技术能手等称号的同赛项(工种)人员,可报名参赛,但不享受相关竞赛奖励和称号,也不递补。

  理论赛和实操赛最终得分均按百分制计分。各参赛选手总分由理论赛成绩和实操赛成绩两部分组成。参赛选手排序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定。如果总成绩相同,实操竞赛成绩高的选手名次在前。

  互联网营销师项目的技术标准,是以《互联网营销师直播工种国家职业标准》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为基础,并涵盖国家职业资格技师(二级)的部分内容。

  1.试题范围:理论知识竞赛试题内容主要围绕职业道德、前期准备、策划营销、直播营销、直播数据复盘、场景设计与服务等理论知识展开。

  2.竞赛方式:理论赛为本次大赛第一阶段。参赛选手进入理论考试模块完成理论试题的比赛(线上机考),题型为判断题、单选题和多选题,共100分,比赛时间为90分钟。

  实操赛为本次大赛第二阶段。参赛选手根据组委会提供的竞赛相关商品和背景资料,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。比赛时间为120分钟。

  1.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、优胜奖若干名(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%)。对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奖选手(理论和实操均合格)颁发二级(技师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优胜奖获奖选手(理论和实操均合格)获得相应的三级(高级工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发放低等级职业证书,已有同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重复核发。

  2.对竞赛中涌现出的技能拔尖选手给予相应奖励。本次竞赛的前三名,给予5000元奖励,选手参加多个项目获奖原则上按“就高原则”只兑现一个项目奖励。

  (五)报名完成后,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报名平台以短信方式将审核结果通知参赛选手,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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